非居民收购境内公司股票,非居民收购境内公司股票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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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上市公司并购流程?
港股上市公司并购的流程如下:
1.若要利用香港收购国内的公司,也就是合资或者独资,需要该香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均为非大陆居民,或者持有大陆以外绿卡的大陆人也认可。
2.若没有外籍人,可以找个外籍朋友来代替,不需要担心把香港公司所有权给该外籍朋友会有风险,因为是有办法规避的。
3.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出具该香港公司的《中国公证人》文件,证明该公司的架构及董事身份等情况,国内政府要。
4.带上相关文件去外经委申请外商投资,再经过外管局验资,最后工商、税务等。
5.整个时间,包括香港公司注册及投资所有程序,大概3个月左右。
一般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
首先,有并购需求的企业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进行并购活动。中介机构将和公司一起根据其发展战略的需要制定并购策略,初步设计出拟并购物件的轮廓,并据此寻找并购目标,再对合适的目标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2.方案设计
对并购物件的评价结果、并购有关的限定条件(如支付成本和支付方式等)进行多方面的分析评价,设计出相关的并购方案,对并购的范围、程序、对价、支付方式、融资渠道、税务安排、会计处理、合规审查、潜在风险等进行综合筹划。
古代贩卖私盐犯法,那贩卖咸鱼呢?
在封建社会中,皇帝们为了他们的江山千秋万代,想方设法的搜刮民脂民膏,他们用了很多手段,也玩出了许多花样,垄断食盐就是其中之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但食又以盐为天,因为老百姓有句话叫五味盐做主,人离开盐寸步难行。毫不夸张地说,盐跟空气和水一样并不可少。
正因如此,皇帝老儿才想出了控制盐巴的损招。因为盐的成本很低,在产盐地区盐就像黄土那样一文不值,皇帝控制了盐,就可以任意加价、牟取暴利。正常情况下,朝廷都要加价四百倍左右,利润堪比贩毒。
在垄断的同时,他们就要对私自生产食盐的个人和团体进行打击,严禁食盐的贩卖和走私。历代对以身试法的人都会处以重刑,轻者充军、劳役,重者砍手剁足、判处极刑。
食盐本身提取过程复杂,在内地很难私自生产而不被人发现,一旦发现就会被人检举揭发。因此,虽然走私食盐利润可观,但以身试法的不多。
不过有压迫就有反抗,有禁止就有犯禁的。辛亥革命爆发后,满清政府被推翻,最后一个皇帝宣统退位,好多封建专制的法律和陋习被废除,比如大臣给皇帝下跪,比如女人缠足,男人留大辫子。可是食盐垄断和专营却被延续下来,因为它对国家税收的贡献是在太大了,民国政府也低挡不住诱惑。
蒋介石在1942年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对共产党人进行血腥屠杀,共产党人领导发动了八一南昌起义,采取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针来跟国民党反对派进行斗争。为了打破国民党政府的食盐封锁,白区人民想出了很多妙招。其中一个办法就是把盐融化成水,把水灌到棉衣里,到了根据地再用把衣服泡在水里,把盐“拧”出来。
建国以后,食盐依旧是国家专卖物资,违法走私食盐的虽然不会被砍头,但也要进行经济处罚,甚至会被判处刑罚。
直到2014年,国家经济发达了不再指望盐业税收,才废除了食盐专卖。但在个别地方,个别政府部门还舍不得关闭这个来钱门路,经常对跨地区的食盐生产和销售进行处罚。
咸鱼本身就是腌制品,需要盐巴的。生产腌制以及贩卖当然不会违法,如果卖咸鱼违法,那么卖咸菜、咸鸭蛋是不是也违法了?
那样的话,监狱就要进行大规模扩建,不然里面就容不下了。因此,卖咸鱼在哪个朝代都不违法。但是,你要以卖咸鱼的方式走私食盐就是违法的,脑子正常的人是不会用这种方式去走私食盐的。为什么这样说?
炒米来颠覆一下你对古代“咸鱼”的认识。咸鱼真的很贵,而且在历史长河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用“盐”腌渍的“下饭神器”并不在普通百姓的饭桌上。
苏州有个特产,叫“虾籽鲞鱼”。旅游的人到了苏州观前街,在百年老店“采芝斋”、“叶受和”、“稻香村”等等都有卖,包装各不相同,口味也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是咸鲜口味为主。
这个特产历史悠久,其原型“鲞鱼”可以追溯到2500多年前。“鲞鱼”原本就是东海特产的鳓鱼,由于吴王夫差在一次出征的过程中,被偶然充当了军粮,“余者曝干载归”,被带回苏州。也就是说除了海水粘在鱼身上的盐分外,基本上整个过程是没有用到盐的。
四川、湖南、广东等地都有一个共同的“传统美食”,叫“腊肉”。这个历史也非常早,也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最早也是在没有盐巴腌制的条件下,产生的长期贮存容易变质的肉类的方法。他是通过烟熏的方式让肉类在短时期内迅速失去水分,通过油脂和细小的碳颗类封腊住肉类,使其可以长期保存。
所以秦始皇死后,赵高秘不发丧,而且为了遮盖尸体腐败发出臭味,就在车队后拉了一车咸鱼,鱼未必是咸的,但是一定是臭的。
当古人遗憾自己食物保存的方式还不够成熟的时候,赵高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但实际上,鱼的鲜美在古人的认识中早就成型了。否则“鲜”字里不会有鱼;否则“鲞”字的原来写法不会是“美加鱼”;否则更不会有鲁昭公送“鲤”给孔子。
而是自从管仲“官山海”开始,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食盐一直都是“国家垄断专卖”,严禁民间私自买卖,一直到2014年才彻底食盐专卖才被彻底取消。
历史上从程咬金到陈友谅,都是赫赫有名的私盐贩子,私盐贩子通常都很有钱,但是风险自然非常大,在唐朝几乎是差不多贩卖一斤私盐左右,朝廷就可以砍你的头了。所以用私盐腌渍咸鱼不是成本问题,而是风险问题。
但是在宋朝的时候,在东京汴梁已经可以买到很多种类的鱼鲞了;到了南宋更是临安城里更是专门卖各种鱼鲞的固定商户有几百家之巨了。
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宋朝专门开辟了专门的“渔盐”政策。也就是朝廷专门为出海打渔的渔民们提供了专门用来“腌渍咸鱼”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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