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中央出台支持民营企业28条)
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
11月27日,据央行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25条具体措施。
其中,《通知》强调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技创新票据、科技创新债券、权益类债券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进一步满足民营企业在各领域的资金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促进存量资产盘活。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注册全程采用“快捷通道”,支持货架式注册发行,提高融资服务便利度。
《通知》明确,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鼓励中债增信投资有限公司、中证金公司及市场机构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担保增信、信用风险创造等方式,推动对民营企业的债券融资支持缓解工具、直接投资等。工具扩展和库存稳定。
此外,《通知》提出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推动注册制改革向更深层次更务实,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研究优化并购“小而快”审核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请谨慎选择。